您当前的位置:广东电缆 > 首页 - 四人明知电线不合格仍产销,卖出近30万元获刑
66种不合格电线,触及货值近80万元,林某等四人明知电线不合格依然出产、购进,并在佛山五金商场批发出售。记者昨日得悉,作为出产商兼总批发商的林某因犯出产、出售伪劣产品罪,获刑二年九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15万元。
2015年9月起,林某在南海松岗和揭阳市联络不知名厂家出产出66种未经质量检测的不合格电线,运送至禅城区宽厚批发商场旧货场,符号“白云珠江”商标进行批发出售。至案发时,已售出的电线货值284037元,没有出售的电线货值511256元。
其间,钟某、黄某、陈某明知林某供给的电线质量不合格,仍购进不合格的电线并对外出售。其间钟某运营的永信五金批发部共购进10万余元的不合格电线,已售出74337元; 黄某运营的广东中建五金电器批发部购买10万余元的不合格电线,已售出64644元; 陈某运营的汉水五金电器批发部共购进7万余元的不合格电线,已售出55118元。
上一年7月20日,林某、钟某、黄某、陈某在宽厚批发商场被捕获,民警当场扣押了没有出售的库存电线。经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查验判定,扣押电线的质量均不合格。
经审理,林某的行为构成出产、出售伪劣产品罪;钟某、黄某、陈某的行为均构成出售伪劣产品罪。据此,禅城法院依法判定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15万元。钟某、黄某、陈某别离获刑九个月、八个月、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别离处罚金4万元、3.5万元、3万元。